市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春季灭鼠及
爱卫月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武爱卫[2004]8号)和《市爱卫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武爱卫[2004]11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市春季灭鼠及“爱国卫生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爱卫会办公室决定于2004年5月10日至12日开展双项检查活动,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年爱卫目标考核体系。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武昌区、洪山区、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汉南区和武汉经济开发区。
二、春季灭鼠检查考核
(一)查阅资料
1、区政府及委员部门组织措施落实(领导小组、经费落实情况);
2、区灭鼠实施方案、通知、简报和总结;
3、用于春季灭鼠的经费支出情况(查发票和收据,没有将不给分);
4、区灭鼠毒饵购置下发情况(查原始记录及发票)。2、(二)现场检查
1、室内检查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
2、检查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情况。
3、外环境检查鼠迹,在5米以内的鼠迹按一处计算。
4、检查具体内容
城区随机抽查:
(1)学校或幼儿园1个,检查10间(15平方米折算一
间,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房间数,下同);
(2)绿化带、堤防、工地等外环境300延长米;
(3)星级宾馆1个,餐馆1个,医院1个,各检查10
间;
(4)商场或超市1个,检查20间;
(5)长途车站或火车站1个,农贸市场1个,各检查
10 间。
新城区随机抽查:
(1) 学校或幼儿园1个,检查10间(15平方米折算
一间,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房间数,下同);
(2)绿化带、工地等外环境300延长米;
(3)宾馆1个,餐馆1个,区级医院1个,各检查10
间;
(4)商场或超市1个,检查10间;
(5)农贸市场1个,检查10间;
检查标准见附表。
三、爱卫月检查
以资料考核为主。
(一)组织措施落实;
(二)有实施方案或通知、简报和总结。
四、检查安排
检查组由各区分管爱卫局长、爱卫办主任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具体检查分组如下:
|
时间 |
检查区 |
组别 |
检查
组长 |
秘书 |
检查
人员 |
观察员 |
车辆
安排 |
|
5月10日
上午
下午 |
汉南
蔡甸 |
第
一
组 |
肖重九 |
吴清平 |
钟解志
倪 涛
黄 星 |
吴风波 |
桥口区
卫生局 |
|
5月10日
上午
下午 |
黄陂
江岸 |
第
二
组 |
张国松 |
陈宗孝 |
李 刚
吴太平包继勇 |
刘国雄 |
武昌区
卫生局 |
|
5月10日
上午
下午 |
汉阳
沌口 |
第
三
组 |
权 世 |
王战洪 |
王 力
徐小堂
王 虹 |
孛 昌 |
江汉区
卫生局 |
|
5月11日
上午
下午 |
洪山
江汉 |
第
四
组 |
胡 慎 |
陈德意 |
肖江桥
倪 涛
黄 星 |
吴风波 |
江岸区
卫生局 |
|
5月11日
上午
下午 |
武昌
青山 |
第
五
组 |
曾子斌 |
邓泽义 |
许 莉
徐小堂
王 虹 |
孛 昌 |
黄陂区
卫生局 |
|
5月11日
全天 |
新洲 |
第
六
组 |
田光明 |
王大银 |
周志刚
吴太平包继勇 |
刘国雄 |
江夏区
卫生局 |
|
5月12日
上午
下午 |
东西湖
桥口 |
第
七
组 |
贺丹心 |
王 力 |
邓泽义徐小堂
王 虹 |
孛 昌 |
洪山区
卫生局 |
|
5月12日
全天 |
江夏 |
第
八
组 |
徐连生 |
李 刚 |
陈德意吴太平包继勇 |
刘国雄 |
青山区
卫生局 |
五、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组长负责安排车辆,召集检查组成员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二)各检查人员必须于检查当天上午8时准时到市爱卫办门口集中出发。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秘书于5月13日上午到 集中汇总。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