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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相关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时间:2005年7月20日9:19

武爱卫办[2005]21号

 
 
关于在我市相关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迎接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了做好我市迎接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落实健康教育工作任务,营造健康教育氛围,传播健康保健知识,提高市民自我保健意识和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以出色的成绩和崭新的面貌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市爱卫办与有关企业协商,拟定于8月份开始在全市主要公共场所设置以液晶电视显示屏为主的新型载体进行健康保健知识的传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作方式
    本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形式新、范围广、资金投入大,拟采取公益与商业结合的运作模式。具体方式为:设备及保养费用由企业投入,投资企业在每天定时播放有关健康保健知识内容后,另行播出广告用于回收投入。
    二、责任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医院、餐饮业的联系协调检查,市商业局负责商场、超市的联系协调检查,市文化局负责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的联系协调检查,市旅游局负责星级饭店、宾馆的联系协调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 请市卫生局、商业局、文化局、旅游局于7月30日前将拟定安装液晶电视显示屏的单位名单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二)8月份由投资企业编制健康教育宣传专题片。
    (三)8月至9月完成所有液晶显示屏的安装工作。安装前由投资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协议。
    四、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有关单位要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努力使工作落实到位。
    (二)本次活动是今年我市迎接省级城市复查的重点和亮点,也是全市在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市民健康意识的有益尝试,希望各相关单位大力支持,为保障我市人民健康做出一份贡献。
 
                                                                                   二ОО五年七月十四日
 
 

(编辑:aiguowei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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