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爱卫办[2005]26号
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各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为了切实改善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推动我市灭鼠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湖北省卫生城市复查达标目标的实现,市爱卫办决定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全市开展秋季灭鼠活动,不仅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且也是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的重要一环。为此,各区爱卫办、各委员部门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这一工作当成创造优良环境、保护群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务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社会单位的积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开展秋季灭鼠活动,巩固春季灭鼠成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区要采取有效组织管理措施,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把灭鼠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区爱卫办负责灭鼠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市、区爱卫会委员单位为责任部门,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本部门、本系统灭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科学灭鼠
要进行全民、全方位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子信息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科学灭鼠、安全用药等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把环境治理与药物及物理灭鼠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综合防制措施,彻底消除鼠类栖息场所。
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大力开展检查执法活动。对在灭鼠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对于行动不力、鼠密度严重超标的单位,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到10月8日。
各区爱卫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秋 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经费,培训技术骨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市爱卫办集中采购部分灭鼠药物发放至各区,用于一些公共地带、重点部位灭鼠,不足部分由各区自行解决。
(二)防制阶段:10月9日到10月18日。
全市统一灭鼠时间:第一次投药是10月9日,第二次10月13日。局部仍有鼠盗食的进行第三次投药,时间为10月18日。
重点做好小餐饮、小副食、小旅馆、小糕点加工厂(间)、农贸市场外环境、拆迁工地、绿化带、河道、城乡结合部等处的灭鼠工作,毒饵投放覆盖率、到位率、保留率均应达到95%以上。
(三)巩固阶段:10月19日至10月30日。
继续查遗补漏,清除鼠迹,完善防鼠设施,巩固成果。
(四)检查考核阶段:10月9日至10月30日。
按照《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各区自行组织检查考核,市爱卫办组织对全市灭鼠效果进行抽查。
专业化除害公司不受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的时间限制,在社区外环境进行灭鼠、清除鼠迹,到考核阶段接受市区专家考核。
二○○五年九月六日
抄送:省爱卫办。
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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