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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村卫生标准
来源:武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时间:2006年6月27日11:5

 

湖北省村卫生标准

(一)村民委员会重视爱国卫生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做到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
(二)村容村貌整洁,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道路平整;农户室内外环境及院落整洁卫生,住房与畜圈分开。
(三)积极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村民具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村民核心信息知晓率达70%以上,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四)全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70%以上。
(五)积极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室内鼠密度(粉迹法)不超过3%,蚊蝇密度明显下降。
(六)近2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编辑:aiguowei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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